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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到大,到現在為止,一切都過得順順利利,平凡的很幸福!
(當然也有些小插曲…親愛的家人們…就讓我們忘了那些事吧~讓它隨風去~隨風去~)
我結婚的理由:
一是我要讓自己在30歲前結婚,因為我不知哪來莫名其妙的想法,我覺得……(理由還是不說好了,以免引起公憤)
二是想讓親愛的外婆看到她的孫女結婚,因為以年齡來看~我最接近!所以…就是我啦!(還好這點我有做到,但是…外婆…您還沒抱到我的小孩…)
三是……菁媽:都交往這麼久了!房子也買了!還不結婚!(由此證明~如果沒打算要結婚,千萬別輕易買房子…)!!雖這個理由對我來說很薄弱,但想想…也沒差…就結囉!
哎呀~~~由上面三點看來!!好像沒有一個理由是因為帥文而結婚的!!!
不是啦~~~我當然也是因為真心愛帥文、想和帥文廝守一生、白頭到老才結婚的!!!
重點是~~帥文這麼帥,我還不快點讓他死會!被搶走怎麼辦~~~(…胃怎麼有點難過…)
只是這些就不用多說啦~~
(因為帥文會三不五時的來審查我的網誌有沒有寫到他,所以要拍點馬屁)
但是…88風災給我們的傷痛,
讓我覺得,愛真的要及時,多說愛、多關心,如果…只是如果…就會有遺憾!
所以請記得~三不五時.愛要及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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