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到現在為止,一切都過得順順利利,平凡的很幸福!

(當然也有些小插曲…親愛的家人們…就讓我們忘了那些事吧~讓它隨風去~隨風去~)

我結婚的理由:

一是我要讓自己在30歲前結婚,因為我不知哪來莫名其妙的想法,我覺得……(理由還是不說好了,以免引起公憤)

二是想讓親愛的外婆看到她的孫女結婚,因為以年齡來看~我最接近!所以…就是我啦!(還好這點我有做到,但是…外婆…您還沒抱到我的小孩…)

三是……菁媽:都交往這麼久了!房子也買了!還不結婚!(由此證明~如果沒打算要結婚,千萬別輕易買房子…)!!雖這個理由對我來說很薄弱,但想想…也沒差…就結囉!

 

哎呀~~~由上面三點看來!!好像沒有一個理由是因為帥文而結婚的!!!

不是啦~~~我當然也是因為真心愛帥文、想和帥文廝守一生、白頭到老才結婚的!!!

重點是~~帥文這麼帥,我還不快點讓他死會!被搶走怎麼辦~~~(…胃怎麼有點難過…)

只是這些就不用多說啦~~

(因為帥文會三不五時的來審查我的網誌有沒有寫到他,所以要拍點馬屁)

但是…88風災給我們的傷痛,

讓我覺得,愛真的要及時,多說愛、多關心,如果…只是如果…就會有遺憾!

所以請記得~三不五時.愛要及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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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anl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